[新聞剪報] 無預警 央行加碼打炒房

中央銀行昨(15)日召開理監事會,意外宣布加碼房市管制措施,鎖定「特定地區」個人第二戶購屋貸款,限制最高成數上限為七成,今日起實施。受規範的特定地區包括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等六都,加上新竹縣及新竹市。

今年房市交易已出現明顯量縮,價格也不再上漲,此次央行無預警再出手打炒房,引起市場譁然,不動產業者砲轟將對房市帶來傷害,銀行業的房貸業務也將受衝擊。業者認為,此舉恐會影響換屋族,被迫得先賣後買,市場上物件有機會增多,達到抑制房價效果。

央行昨天召開理監事會議,與美國聯準會同步宣布利率「凍漲」,我國重貼現率終結連五升,維持與上季相同的1.875%;自2022年3月起,至2023年3月止,央行共五度升息,累計升幅為3碼(0.75個百分點)。

不過更受矚目的是央行再度祭出的房市管制措施,造成市場震撼,央行總裁楊金龍昨天表示,主要是基於三大理由。

第一,4月底銀行不動產貸款占總放款比率37.02%,高於2021年底的36.83%、2020年底的36.43%,銀行信用資源仍有過度流向不動產市場之虞。

第二,自然人持有兩筆購屋貸款人數及占比有增加趨勢。今年首季,自然人新申貸第二筆購屋貸款人數增加,且占同期新申貸房貸總人數的比重,從前一季的12.6%升為15.2%。

第三,自然人申辦特定地區第二戶房貸的平均貸款成數居高且持續上升,2021年10月為75.5%,今年4月為77.1%,顯示貸款條件漸趨寬鬆。

自2020年12月以來,央行已五度調整房市管制,前一波加碼管制措施是在2021年12月,睽違一年半後,昨日再度擴大房市管制措施,特定地區自然人的第二戶房貸,最高貸款成數上限為七成,且無寬限期,從今日起實施,毫無緩衝期。

央行全體理事昨日一致同意維持政策利率不變,及調整房市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

楊金龍指出,今年下半年國內通膨將緩步回降,第4季通膨率可望降至約2%;此外,國際經濟前景面臨諸多不確定性,今年國內產出缺口轉呈負值,國內經濟成長放緩大於先前預測。

[新聞剪報] 台北市合法旅館3年減少41家 危老改建佔半數以上

根據台北市旅館業家數統計,近年北市合法旅館家數高峰在疫情時的652家,但受疫情衝擊與政府積極推動危老改建,台北市2022年合法旅館家數剩下611家,減少數量達41家,其中有超過一半都已經核准危老改建,顯示老舊旅館北市正出現一波改建潮。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即使疫情過後觀光回流,但台北市的老舊旅館仍得面對市場競爭問題,倘若旅館太過老舊又得重金裝潢,算一算回收時間長且經營效率不見得可以大幅提升,而政府危老政策提供最高40%的容積獎勵,老舊旅館基地面積都有一定規模,改建後房價大幅提升,旅館經營者若是又年紀老邁,可能就會想將資產活化開發,而老舊旅館又不需經過複雜的整合流程,因此看到許多老舊旅館都開始活化改建,北市有些地段不錯又採取飯店式管理的個案,房價也能夠達到每坪百萬元以上的水準。

統計北市旅館家數在疫情2020年當時達到高峰的652家,到去年剩下611家,安信建經統計,目前北市至少超過20家旅館申請危老,土地面積約萬坪,北市建管處危老資料顯示,近期松山區慶城街29號的長春商務旅館,基地面積達464坪也通過危老改建,並申請到40%的改建獎勵,該地段也是北市高價住宅區,未來改建後身價可大幅提升,而北市也多了一宗老舊旅館危老改建案例。

曾敬德指出,北市累計已經核准危老案件824案,危老案件甚至已經成為北市新案的推案主力之一,大街小巷都看到不少老舊建物已經零星開始改建,市府對於推動改建態度也相當積極,相較於其他都會區有大面積重劃區可開發,北市則朝向老舊都市改建的發展模式。

[新聞剪報] 內政部規定 公寓大廈「安維管理」新機制

內政部在2023年6月6日公布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9條之1第2項訂定的「公寓大廈有危險之虞之認定要件及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辦理報備之期限」,明訂公寓大廈未成立管理組織且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或消防安全檢修有不合格的情況者,經地方政府通知後,一律限期2年內需成立管理組織及完成報備,以強化國內公寓大廈安全維護管理機制。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2021年10月14日發生高雄城中城大樓大火事件,造成46死43傷,讓人深感不捨與哀慟。鑑於部分公寓大廈有危險之虞,卻未能成立管理組織進行共用部分修繕、管理與維護、公共安全檢查、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等工作。因此,事件發生後,政府即持續透過修法及精進管理措施共同並進的方式,來提升國內建物整體安全。包括啟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工作,增訂第29條之1及第49條之1,並於2022年公布施行,強制危險公寓大廈應成立管理組織及進行自主維護管理,以強化國內公寓大廈建物的公共安全管理及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另修法過程中,也同步與地方政府展開集合住宅(H2)公安檢查,檢查項目包含避難層出入口、安全梯、昇降設備、緊急供電系統等,其中更要求8樓以上未達16樓的住宅要進行申報,未來每三年申報一次,並在2025年1月起擴大至6樓以上未達8樓建物。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本次公告重點主要自生效次日起14日內,地方政府針對建物總樓層數為11樓以上,有危險之虞者需向中央提報清查計畫,並依照各縣市所清查的案件數多寡區分清查期限,縣市政府需於清查期限內完成清查、認定與輔導工作;而本次公告強調的是,所有的清查工作都是逐案進行現場勘查,目的即為逐案確認公寓大廈是否符合危險的要件與未來通知應履行限期成立管理組織的對象,來落實強化既有建物的安全維護與管理。

內政部營建署進一步指出,建物總樓層數為11樓以上,只要防火避難設施或消防安全設備有一項檢(複)查不合格,即屬有危險之虞的公寓大廈。地方政府應於清查作業完成後,於3個月內通知公寓大廈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最遲應於2年內成立管理組織及完成報備辦理。未來經通知、輔導等程序後,逾期仍未成立管理組織並辦理報備的危險公寓大廈,將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9條之1,將按戶進行裁罰,可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限期辦理,屆期仍未辦理者,得按次處罰。內政部補充,對於認定要件,未來將持續滾動檢討,另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亦得依本條例第29條之1第2項規定,評估執行量能與轄區實際需要,於必要時公告擴大認定要件之適用範圍。

內政部營建署最後表示,為協助各地方政府落實執行此政策,已於「全國建築物耐震安檢暨輔導重建補強計畫」分4年匡列8,000萬的經費補助地方政府輔導成立管理組織,以加速危險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2023年已補助10個縣市,2024年的補助計畫刻由地方政府提出申請中,期望透過多次的修法與精進管理的方式,讓中央共同攜手地方持續提升國內公寓大廈公共安全及確保民眾居住品質。

文章來源:內政部規定 公寓大廈「安維管理」新機制